民國106年5月2日105學年度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通過
民國108年12月18日108學年度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通過
民國110年6月10日109學年度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通過
第一條 |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圖書資訊處(以下簡稱本處)為加強書刊等資料、設備及空間之管理,並充份發揮其功能,特訂定本辦法。 |
第二條 | 凡本校之教職員工生、研究所休學生、校友、退休人員、貴賓、校外人士及館際合作單位之閱覽規則、借書規則,悉依本辦法另訂之。 |
第三條 | 讀者利用本處各樓層空間設備及館藏,其使用規則另訂之。 |
第四條 | 教職員工之退休、離職,學生畢(結)業、休學、退學或貴賓借書證使用期滿,應還清借書及罰款。 |
第五條 | 凡違反本處之規定者,依各項管理規則處理。 |
第六條 | 本辦法之執行,遇有爭議時,得提請圖書資訊委員會審議。 |
第七條 | 第二條所稱貴賓,係指持有為配合學校政策所發給之本處貴賓借書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