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108年12月18日108學年度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通過
一、 | 服務宗旨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圖書資訊處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處圖書館)為便利本校研究所休學生於休學期間借用館藏資料撰寫學位論文,特訂定「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圖書資訊處研究所休學生借書服務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 |
二、 | 服務對象 本校已辦理完成休學程序之博、碩士班學生。 |
三、 | 申請方式 (一)填寫線上研究所休學生借書服務申請表,經指導教授、系(所)主任、系所辦公室簽章核可後,掃描表單並上傳至本校單一登入平台辦理臨時借書證。 (二)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8:15—17:00。(例假日及閉館日不受理)。 |
四、 | 臨時借書證借書冊數以5冊為限,借期4週,無提供續借服務。如需擴大借用權益可選擇繳交年費制服務,借書與相關使用權益詳如研究所休學生服務項目一覽表。 |
五、 | 申請借書服務之休學生得持本校學生證入館閱覽、借書與使用相關服務設施,並設定臨時借書證有效期限至當次休學期限止。 |
六、 | 休學生復學註冊須主動告知本處圖書館更正紀錄,以恢復原有借書權益。 |
七、 | 休學生向本處圖書館借閱書籍,應負保管之責並準時歸還,倘有逾期未還、毀損或遺失情形,悉依本處圖書館借書規則辦理。 |
八、 | 休學生辦理臨時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,違者停止借書權二個月。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處圖書館相關規定辦理。 |
九、 | 本要點經圖書資訊委員會書審通過,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