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於109年11月11日完成學籍資訊系統驗證單位之內部稽核作業。

有關稽核報告中,各單位處理含個資檔案的作業方式,提出下列建議,請本校各單位亦能留意及配合辦理。

  • 不應回收再利用含有個資的廢紙
  • 含個資的相關紙本資料及隨身儲存設備應放置在妥善的保管空間,下班前應放回有鎖之抽屜或櫃子
  • 含有個資之紙本資料,銷毀時指定專人負責監督銷毀過程,必要時應全程錄影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