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國近日有多所學校發生Google Map地標名稱遭惡意改名。

依教育部來函,請全校師長、同仁、同學注意網路使用之正確觀念,

請勿擅自竄改Google Map地圖地標名稱,

避免可能觸犯《刑法》210條偽造文書罪或310條妨害名譽罪。 

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行為,從你我做起。

 

圖書資訊處2024.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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