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 年 10 月 21 日 109 學年度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
111 年 09 月 21 日 111 學年度第 1 次行政會議通過
113年12月18日113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
一、 |
為使本校採購電子資源符合教學研究之需求,確保經費有效且合理運用, 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三十一條規定,組織電子資源會議(以下簡稱本會議)。 |
二、 |
本會議置委員若干名,由下列成員組成: |
三、 | 本會議委員職掌依本校電子資料庫薦購要點內容辦理,並涵蓋全校授權軟體服務,以期本校電子資源於經費、增訂或續刪訂等業務執行符合校務發展及資源公平分配。 |
四、 | 本會議每學年度以召開一次為原則,必要時得臨時召開。會議應有委員三分二以上出席始得開議與決議,委員須親自出席不得找代理人出席。 |
五、 |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