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館館藏為讀者所共用,為維護他人使用權利,圖書館採取小小的經濟手段,逾期歸還:

1.「書本」每冊每天罰款

2.「視聽資料」每件每天罰款5元。

3.館合借書每冊每天罰款5元。